七、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面談、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招聘崗位學歷條件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或相應正高級職稱)崗位的報考者,采取直接面談(專業(yè)測試)方式進行。
2、對其他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的報考者,采取以下辦法進行:
(1)同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同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
2、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 4 月18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黎平縣,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