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按規(guī)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6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將以下材料送交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進行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合同(服務協(xié)議、考核材料)、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組織部、人社局、團委、教育局)出具的和本人簽字的《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證明樣本見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出現(xiàn)役證》、《優(yōu)秀士兵證》及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將于2016年9月7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綿陽高新人才網另行公告。
4、筆試總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請報考者于2016年9月26日前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yōu)?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2、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者筆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因報考者自動放棄考試或因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shù)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手續(xù)的辦理:資格復審由綿陽高新區(qū)黨群工作部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和綿陽高新區(qū)政務網、綿陽高新人才網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在規(guī)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xù):
(1)《報考信息表》1份。
(2)筆試準考證。
(3)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4)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須用相匹配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yè)和學位條件(不含臨時畢業(yè)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質證明材料。有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合格證明。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